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2021届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为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和管理(以下简称实习),确保实习工作正常有序进行,按照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教体艺厅函〔2020〕22号)中“全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”、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(指挥部)关于印发《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(第四版)》的通知文件精神和《潍坊理工学院实习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结合工作实际,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各学院须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形势,加强对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实习工作的组织和管理,制定详尽工作预案,开展全覆盖的防疫培训,确保实习工作高质量顺利完成。
二、实习形式
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相结合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前期准备
1.各学院及时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,分配实习指导教师,制定教学大纲、教学计划,并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和工作实际,制定《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2021届毕业实习工作预案》;
2.提前做好疫情防控、安全教育等培训工作,自主实习学生填写好《自主分散实习申请书》、《分散实习介绍信》。
(二)实习安排
1.学生可到疫情低风险地区实习,禁止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省、市卫健部门明确说明需重点关注地区实习,禁止学生未经同意擅自开始实习或脱离实习岗位;
2.密切关注学生实习地区的疫情等级变化,如疫情风险等级提高,须立即停止一切实习安排,撤回实习学生;
3.目前正处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不得安排外出实习,由学院分配指导教师、布置居家学习任务并进行跟踪指导;
4.安排学生集中实习的单位须具备保证学生实习生活安全的条件,应同实习学生签署正式的实习安全协议。
(三)过程管理
1.重点抓好实习期间疫情防控和实习学生安全工作,将实习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,确保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学生;
2.坚决杜绝出现“管理盲区”,须掌握实习学生的实习动态,做好实习地区、实习单位和学生实习情况等相关信息的统计工作,及时组织实习指导教师填写《潍坊理工学院毕业生实习情况一览表》;
3.加强实习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,严格执行质量评价标准,定期开展自查自纠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,确保实习质量。
(四)成绩评定和工作总结
1.实习结束后,各学院应依据学生实习表现、实习单位意见、指导老师意见及《实习报告》等,及时开展实习成绩评定工作;
2.及时进行工作总结,不断改进实习工作方式方法、提高实习质量,做好实习材料归档工作。
(五)材料报送
1.请各学院于9月16日下班前将《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2021届毕业实习工作预案》报送至教务处;
2.请各学院于实习开始后两周内填写好《潍坊理工学院毕业生实习情况一览表》(见实习配套表格),学院存档,后期根据实习材料报送时间报送教务处一份备案。
教务处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