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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简介

 

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是学校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,在学校党委和校领导的领导下,负责组织管理学校体育、艺术及卫生健康教育的相关工作。主要职责如下:  

一、负责拟订学校体育、卫生与健康教育、艺术教育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及规章制度,同时做好督查落实。

二、根据国家传染病防控政策,做好校园传染病防控相关工作。

三、组织举办各种体育、艺术活动及赛事,做好各类体育、艺术类比赛的参赛组织工作。

四、关注师生身心健康,做好卫生宣传和疾病预防工作,制定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、做好相关宣传普及工作。

五、做好学生入学体检、教职工入职体检、师生日常诊疗等工作。

六、根据餐厅安全卫生管理条例要求,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,确保食安校园落到实处。

七、督查校园环境卫生。

八、建立健全相关档案管理制度,包括体育、卫生、艺术及健康等方面。

九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机构设置:

体卫艺处下设综合办公室,整体负责全处室工作。具体如下:

1.全校师生教职工传染病防控相关工作、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拟定全校传染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等,做好校园日常传染病防控相关工作、制定并督导落实“两案九制”。

2.学校医护相关工作:做好校园传染病的防控相关工作;完成在校师生日常诊治、学生入学体检、教职员工入职体检、校园大型活动医疗保障工作。

3.组织协调全校师生开展各种美育、文体活动。做好各类体育、艺术类比赛的参赛筹备组织、督导落实等工作,同时勇于创新,力求活动形式新颖,寓教于乐。

4、校园卫生督导检查工作。认真督查校园内的“脏乱差”现象。

5.学校餐厅监管相关工作。定期组织餐厅工作人员参加培训,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;严格执行《食品卫生法》和食品卫生安全“五四”制,落实食品安全“日管控”“周排查”“月调度”制度,提升餐品、餐具、餐厅的整体卫生水平。

6.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。

 

办公地点:主校区(青州) 行政楼407 

          中心校区(潍坊) F205

联系电话:主校区(青州) 0536-3091163

          中心校区(潍坊)0536-25117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