纪检监察办公室
纪检监察办公室(简称校纪委),是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党章》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成立的,是主管全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工作机构;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纪委主要工作职责包括:
(一)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,监督、检查党组织、党员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。
(二)加强党的纪律建设,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。强化纪律审查,监督、检查党组织、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、法规以及学校决议、校规校纪的情况。
(三)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、政风政纪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等工作,加强廉政文化建设。
(四)履行监督职责,严肃执纪问责,督促院级单位党支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领导班子成员落实“一岗双责”职责;履行监察职权,依法对有关部门和学校任命、聘任的人员进行监督,严格问责失职渎职行为,保证政令畅通。从严正风肃纪,加强干部作风建设。
(五)协助学校党委和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,并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现状进行调查分析,及时向党委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。
(六)检查和处理党组织、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与其它重大问题,并按职权范围决定或改变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、行政监察对象的处分。
(七)受理党组织、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举报、控告和信访。受理党员、监察对象不服从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,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(八)按照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,结合学校实际,建立健全教育、制度、监督、惩处并重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,做好源头治理工作。
(九)加强全校专、兼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,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政策学习和业务培训,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。
(十)加强自身建设,带头落实“一岗双责”。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。
(十一)完成学校党委、行政和上级纪委、监察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。
办公地点:行政楼307 电话:0536-3091193 邮箱:wfitjw@wfit.edu.cn



